尊敬的家长:
为提高孩子防溺亡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、紧急避险、遇险逃生的能力,避免孩子私自到游泳池、池塘、河流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,增强学校与家长预防合力,确保学生安全,严防溺亡事故的发生,特发此告知书,提醒家长应尽如下义务与职责:
一、要对子女(监护对象)进行防溺亡知识教育,坚决不允许子女(监护对象)在节假日和上、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、水库、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、洗澡、游泳等,不得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往来,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亡事故区域的家长(监护人)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(监护对象)。
二、外出务工的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,若本人无力监管,要指定监管人。监管人要教育子女按时到校、回家。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,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,发现孩子随意外出,要及时寻找。
三、要切实加强对子女(监护对象)安全教育和监护。持续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、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各类安全知识教育,切实做到“四个知道一个跟上”:知道孩子去了哪里,知道去干什么,知道和谁一起去的,知道什么时候返回;教育管理要跟上。
安全无小事,责任大于天。请您切实承担起对子女(监护对象)的监护责任,特别是假期,一定要严格看管孩子,勿让孩子溺亡悲剧发生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强的安全防线。
附:
郑州市教育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致全市中小学生(幼儿)家长的一封信》
尊敬的中小学生(幼儿)家长朋友:
溺亡是造成中小学生(幼儿)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。天气逐渐变热,溺亡又进入高发季,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经常进行预防溺亡等安全教育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一会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盲目下水施救;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、求助、报警方法。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亡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同时,家长朋友要做到“四个知道一个跟上”:知道孩子去了哪里,知道去干什么,知道和谁一起去的,知道什么时候返回;教育管理要跟上。
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。
祝您的孩子平安、健康、快乐!